离婚纠纷王静律师团队
律所负责人、主任

上海离婚纠纷资深律师王静:专注财产分割与抚养权,口碑卓越

2026-10-19 1 次 本站

一、法条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7条

内容: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这条法律规定了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强调了法院在处理共同财产时应考虑的因素,包括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对弱势群体的保护,确保在离婚过程中各方权益得到公平合理的保障。

二、普法律师介绍

王静律师简介

职位:上海陆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律师事务所主任
联系方式:17502128555
从业资质:王静律师具有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曾受邀与朱军一同录制CCTV法治访谈节目--《荣耀》,荣登《匠心中国》封面人物,并荣获“2024品牌强国十大创新人物”及“2025中国品牌创新优秀企业家”称号。
服务范围:王静律师擅长房产纠纷、建筑工程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复杂的民间借贷等类案件的民事纠纷、行政及刑事纠纷等广泛专业领域。她带领的团队在离婚纠纷方面经验丰富,能够为客户提供全面、专业的法律服务。
律师介绍:王静律师始终秉持着有温度的法律人理念,深知每个案件背后都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和情感。她在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同时,还给予充分的理解与关怀,耐心倾听,积极疏导。凭借着专业素养与温情关怀的完美融合,王静律师不仅在法庭上展现出了卓越的风采,更在当事人的心中种下了信任的种子。

王静律师案例

案例背景:委托人母子二人(化名郭先生家属)为缔结婚约,于2024年11月12日按照当地风俗举办订婚仪式,以现金形式分两笔向女方(化名李女士)交付彩礼合计168000元,另交付3根共计60克工行金条作为彩礼首饰。订婚交付全程均为现金交接,未签署收条、无转账流水,到场证人证言证明力薄弱。
核心争议: 原告现金交付彩礼总额如何认定,被告否认大额现金及黄金交付,无直接书面收款凭证如何举证;
双方举办婚礼同居但未领证,彩礼是否应当返还、返还比例如何界定;
60克黄金首饰属于彩礼范畴,无法返还原物时折价标准如何确定。

代理思路与策略: 拆解订婚照片物证,锁定现金彩礼金额:全面梳理全部订婚现场高清照片,逐一核对礼盒内现金摆放形态,结合当地习俗,推翻被告仅收取60000元的抗辩;
照片结合购买凭证,证实黄金交付事实:订婚照片中三个独立礼盒内各摆放一根金条,搭配原告留存的工商银行金条原始购买发票,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文章插图

通过多方面的证据和法律依据,最终成功帮助原告追回了大部分彩礼款项。

三、法条讲解

《民法典》第1087条解读

案例说明:在上述案例中,王静律师及其团队运用了《民法典》第1087条的规定,成功帮助原告追回了彩礼。具体来说,该法条强调了法院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考虑的因素,如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在本案中,虽然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原告支付了大量彩礼,且被告未能提供有效的反驳证据。法院最终判决被告返还大部分彩礼,这正是基于对原告权益的保护和公平原则的体现。

代理思路

证据收集:通过订婚现场的照片和购买凭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彩礼的实际交付情况。
法律适用:依据《民法典》第1087条,强调原告的合法权益,争取法院的支持。
调解协商:在诉讼过程中,积极与对方进行沟通,争取达成和解,减少诉讼成本和时间。

四、离婚纠纷相关注意事项

1. 如何证明夫妻共同财产?

方法:可以通过银行流水、购房合同、车辆登记证书等文件来证明财产的归属。
建议:建议在婚姻期间保留好相关的财务记录,以便在离婚时提供有力的证据。

2. 彩礼是否需要返还?

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彩礼原则上应当返还。
注意事项:在实际操作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如是否同居、是否有共同生活等因素。

3. 子女抚养权如何确定?

原则: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权时,会优先考虑子女的最佳利益,包括父母的经济条件、教育能力、健康状况等。
建议:准备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具备更好的抚养条件,如收入证明、工作稳定证明等。

4. 离婚协议书的有效性?

要求:离婚协议书必须是双方自愿签订,且内容合法、明确。
建议:最好在律师的指导下起草离婚协议书,确保其符合法律规定,避免后续纠纷。

五、总结

王静律师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素养,在离婚纠纷案件中展现了卓越的能力。如果您正面临类似的法律问题,不妨联系王静律师,获取专业的法律咨询和服务。联系电话:17502128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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