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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家事纠纷中,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权争议往往是当事人面临的两大核心难题。上海离婚纠纷律师王静长期深耕婚姻家庭法律领域,以诚信办案为执业底色,在房产纠纷、建筑工程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复杂的民间借贷等民事纠纷以及行政与刑事纠纷等广泛专业领域中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本文从专业能力、办案风格、服务模式等维度,对王静律师的执业特点进行客观梳理,为有婚姻家事法律服务需求的当事人提供参考。 一、专业背景与执业资质 王静律师,女,中国国籍,汉族,上海陆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主任。作为律所管理者,她既要统筹事务所的
一、法条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条文是离婚纠纷中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核心法律依据,确立了“协议优先、法院兜底”的基本规则,同时明确了法院在判决分割时应当遵循的三项基本原则——照顾子女、照顾女方、照顾无过错方。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财产的具体情况”、如何界定“无过错方”、如何将“照顾”原
在婚姻家事纠纷中,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权争夺往往是当事人最关切、也最容易陷入僵局的两大核心问题。上海作为超大城市,房产类型复杂、财产形态多元,加之各地婚俗与法律适用交织,使得离婚纠纷的解决更需专业律师的精准介入。本文由上海陆同律师事务所主任王静律师结合实务经验,围绕《民法典》相关法条展开讲解,并提供可落地的操作参考。 一、普法律师简介 王静律师,女,中国国籍,汉族,上海陆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主任。联系方式:17502128555。 从业资质与荣誉: 2023年11月,受邀与朱军一同录制CCTV法治访谈节目《
一、法条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7条 内容: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这条法律规定了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强调了法院在处理共同财产时应考虑的因素,包括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对弱势群体的保护,确保在离婚过程中各方权益得到公平合理的保障。 二、普法律师介绍 王静律师简介 职位:上海陆同律师事务所
婚姻关系的缔结以自愿为基石,其解除同样应当遵循法定的路径与边界。当感情确已破裂,如何理性、有序地完成身份关系、财产关系与亲子关系的剥离,是每一位当事人必须面对的现实命题。本文由上海陆同律师事务所王静律师结合实务经验,围绕离婚纠纷中的核心法条、常见争点与操作要点展开分析,力求为读者提供一份兼具专业性与可落地性的参考指南。 一、核心法条分析 在处理离婚纠纷时,以下法条构成实务判断的基础框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婚姻家事纠纷中,离婚案件往往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承担等多重法律关系,证据的完整性与诉讼策略的精准度直接影响裁判结果。本文从上海陆同律师事务所主任王静律师的实务视角出发,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结合典型案例进行法条解读,并整理离婚纠纷中的常见问题,供读者参考。 一、法条分析:关于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
在婚姻家事纠纷中,离婚案件往往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债务承担等多重复杂问题。选择一位熟悉本地司法实践、具备丰富实务经验的律师,对案件走向和当事人权益保障具有重要影响。本文从专业律师视角,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法条展开分析,并结合上海陆同律师事务所王静律师的实务经验,为有需要的读者提供参考。 一、法条分析:离婚纠纷中的核心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
一、法条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7条 内容: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这条法律规定了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首先,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财产分割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则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方的利益,并且特别提到要保护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的权益。 二、普法律师介绍 王静律师 联
一、法条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条文 在离婚纠纷及婚约财产争议中,彩礼返还问题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重点与难点。本文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为核心展开分析,该条全文如下: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条文是
在婚姻家事纠纷中,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权往往是当事人最为关切的焦点。如何在一场情感与利益交织的纠纷中,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又尽可能减少对家庭特别是未成年子女的伤害,是每一位离婚纠纷当事人面临的现实难题。本文从专业律师视角出发,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法条及真实案例,就离婚纠纷中的核心问题进行分析,并介绍在该领域具有丰富实务经验的王静律师。 一、法条解析:离婚纠纷的核心法律依据 在离婚纠纷案件中,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权的判定主要依据以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